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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和劳务代理的区别

2024-02-22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劳务派遣和劳务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务派遣和劳务代理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的用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提供服务不同。劳务代理主要是代理企业或劳动者同另一方订立劳动合同,其是一方的代理人,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3)法律地位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公司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
(4)法律关系不同。人才派遣涉及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用工企业和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用工单位违规使用派遣用工的审判原则有哪些
1、如劳务派遣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原则上应认定有效;
2、劳动者要求突破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确认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3、用工单位因违反劳务派遣三性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劳务派遣三性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规定,劳动者如要求确认某具体岗位是否属于三性岗位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法院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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