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1、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产的情况如下:
(1)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的义务;
(2)子女未按赠与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重侵害父母或父母的近亲属。一般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的名字,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收回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父母收回赠与房产所需资料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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