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凭证可包括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等。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其他证据可包括职业中介机构收费单据、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保障部门通知书等。
法律分析
一、没劳动合同可以仲裁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劳动争议时,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动争议应该保留哪些证据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结语
在劳动争议中,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争议都适用该法。此外,《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劳动者身份证件、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等。在劳动争议中,保留来源于用人单位、其他主体、有关社会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都是重要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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