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有刻章备案、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报道。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可以开分支机构基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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