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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武器装备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2022-10-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遗失,是指在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运送等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轻信而造成武器装备丢失。遗失的武器装备是行为人依法持有或者有权管理的武器装备,包括暂时损坏但能够修复的武器装备。将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又遗失的,可将其遗失武器装备的行为作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不及时报告,是指根据军队有关规定,丢失武器装备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或者因其谎报行为致使上级领导误信武器装备没有丢失,而丧失追查、寻找的机会。如果丢失武器装备后,及时作了报告,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不构成犯罪。虽然作了及时报告,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构成犯罪。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构成抢夺武器装备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抢夺武器装备罪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犯抢夺武器装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战时抢夺武器装备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

二、法院对盗窃军用物资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法院对盗窃军用物资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侵犯的是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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