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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走私普通货物罪应判多少年?

2021-01-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依照情节轻重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纳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走私货物、物品逃避应纳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避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纳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应当按照累计走私货物和物品的逃税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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