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办理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2、其他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遗产的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去公证处办理公证;3、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分割已经死亡的继承人部门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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