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1、农村宅基证变更人的个人身份证;
2、农村宅基证变更受理的回执单;
3、办理新的宅基证缴纳工本费单据。 带上这几样资料之后,就可以去国土资源部门领取新的农村宅基证。因继承房产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需要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去哪更?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以下为农村宅基地换名需要满足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哪些情况会被收回?
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
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
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以确权,要被回收。
4、城镇居民违反规定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属于违反规定的情况,这宅基地将予以回收。
5、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宅基地
因为非集体内部成员不享有宅基地继承权,所以国家将予以回收宅基地,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6、村集体内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
五保户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国家予以回收。
7、国家征用的宅基地
一、宅基地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对于宅基地户主名变更的问题,首先要到村集体进行申请登记,然后上报到乡镇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变更,一切确认合法以后,上报到县级国土部门,再次进行审核变更,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把户主的名字改变,成为买主的名字。这种变更的手续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财产权,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随着房屋户主名的变更,其使用权也相应的变更到买主的名下。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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