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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1-07-2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具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其他。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标准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请问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的金额要一样吗

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是一回事。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般是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几款特定情形。

三、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重整;劳动合同到期;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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