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
1、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非营利性组织的非商业性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而大多数观点则倾向于认为判定商标侵权应以商业性使用为前提,另外判定商标侵权的前提条件是被告的行为属于商标使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处理商标侵权有哪些方法
处理商标侵权的方法如下:
1、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权利人和侵权人自行协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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