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通过一些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工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通过一些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工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维权途径:未签劳动合同下如何合法讨薪?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合法讨薪,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首先,您可以收集证据,如工资单、劳动时间记录等,证明您的劳动关系和工作表现。其次,您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提出合理的要求,并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拒绝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将会介入调查并协助您维权。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最后,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合法维权是您的权利,不要被雇主的不公行为所吓倒,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一些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工资。这些凭证包括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还包括劳动者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招聘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需要合法讨薪,可以收集证据并与雇主沟通,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遇拒绝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或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诉讼,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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