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项目名称: 地址:
兹有需方与供方就订购下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特此签订合同。
一、 标的(供应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供方供应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指定样品和技术标准验收要求,供货时供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资料及资质资料。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破损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约定标准时,供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供方应在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将需方订购的产品分批全部交付需方。需方指定的签收负责人为 ,电话为 。供方应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点:大良凤翔工地仓库,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卸货费用由 供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费用):由供方按照合理运输的要求承担。需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或短缺,应在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情况,供方应在收到通知且确定需方反映情况属实后的 天内补发货物,所需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
五、结算方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方法结算。
1、货物到达工地后,经需方人员验货后,即付清当批货款。
2、定金:本合同签订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定金元。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即合同生效。
3、所有货款以人民币现金或支票支付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能按时供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按延期供货的货款的千分之三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2、如需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需方必须按欠款额的千分之三向供方支付滞纳金。
七、 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八、不可抗力:双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 六 份,需方 五 份,供方 一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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