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事政策
1. 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 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 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 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 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 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 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 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 工作规则
1.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责任到人。
2. 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 更衣柜制度:
1. 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 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损坏照价赔偿。
3. 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 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 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 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 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 出入通道制度:
1. 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 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3. 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 用餐制度:
1. 公司实行定额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给员工发放500元餐补。
2. 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3. 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四. 个人仪容规范:
1. 头发:
不染夸张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 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饰物,不可戴手饰。
3. 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不可涂指甲油。
4. 脚部:
男性穿黑袜, 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 气味:
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 制服:
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五.基本服务礼仪:
1. 在会所内见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动、热情地问好。
2. 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正确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规范的行礼方式。
3. 以正确的方式与客人说话,听客人说话。
4. 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手势轻。
5. 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横穿,不超越客人。
6. 不串岗,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
7. 使宾客感到亲切和温暖,是一种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的礼貌礼仪。
六.基本待客用语:
1. 寒喧:欢迎光临、您好、您早、晚安、再见、请多关照、真是个好天气、请走好、告辞了、辛苦了、请进、谢谢、不客气、请再次光临。
2. 承答:是、知道了。
3. 谢绝:十分抱歉,实在对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扰了。
4. 询问:对不起,请问……。
5. 请求:给您添麻烦了……。
6. 道歉:照顾不周,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打扰了, 给您添麻烦了, 今后一定注意,请稍等一下。
7. 中途退席:失礼了。
8. 确认姓名:对不起,请问是哪一位?
9. 接话:是、好的。
第二章 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录用
1. 人事方针: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量才定岗;强化培训、优升劣汰。
公司各级人员任用制度如下:
* 公司各级人员由项目经理任免,报人事部执行。
* 新进人员经项目经理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 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 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 未满十八周岁者。
公司录用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
* 热爱祖国,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服装整洁、言语大方、举止端正。
*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接受能力强。
*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认真完成本岗位任务。
* 会普通话,具备一定的表达沟通能力。
2. 招聘原则:
公司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所需的证明、证件和有关资料。
3. 招聘程序:
A. 应聘人员在试用培训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数据:
* 身份证复印件
* 职位申请表(简历表)
* 外地人员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 健康证(指餐厅工作人员)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 学历证明
B. 新进人员报到后如需申请住宿,由人事部填写住宿申请表,办理住宿手续。
C. 新进人员报到后,填写新聘员工的<物品领用清单>,交一份到人事部备存,并于人员离职后将公司财产归还始可结清工资。
4. 员工试用期:
试用人员的薪金是正职员工薪资的80%,表现优良者,由项目经理核准正式录用,试用人员表现欠佳者,应由项目经理免职,不予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公司和新员工均有选择双方的权利,公司可对试用期员工根据其表现及能力提出辞退。试用期满,由项目经理及其主管领导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 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经考核转正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临时工合同为半年。
6. 辞职与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辞职,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辞职报告》,如无提前递交报告,按合同规定需支付公司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7. 离店手续:
离职前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归还有关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员工手册、更衣柜钥匙、考勤卡等,并做好与部门的工作移交,归还办公桌的钥匙及有关资料文件等。同时在公司物品清单上分别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按规定办完离店手续后,人事部结算员工应得的工资,不能归还的物品要照价赔偿,涉及赔偿培训费的应缴清该交的费用。住宿的员工,应在离职当日,搬出宿舍,并结清宿舍有关费用,有宿舍钥匙的交还宿舍钥匙。
8. 离店退档手续:
员工在办完离职手续离店后,人事部负责在一个月内办完退档、解除合同等有关用工手续。辞职员工不辞而别或虽提出辞职报告,在未得到部门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没有办全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公司将不支付任何薪资。
第三章 岗位规范:
1.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服从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如有违反本条例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2. 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
3. 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在公司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送交人事部进行登记,拾物不交,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4. 不准在通道、电梯间、餐厅、吧台、娱乐等客用公共场所吸烟,仓库、厨房、锅炉房、总机房、闭路电视室等室内严禁吸烟。吸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吸烟。
5. 各类失职处分: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辞退及开除的处理。
甲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口头警告一次。
* 违反仪容、仪表、神态、行为举止等规范的行为。
* 上班不穿公司规定的工作服,不佩带员工名牌。
* 上班时未按公司规定戴饰品。
* 当班时串岗,扎堆聊天。
* 当班时吃食物。
* 当班时打私人电话、干私活,看书报杂志。
* 看到客人不问候,不微笑。
*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头。
* 在宾客面前横穿行走,别人说话时从中穿行。
*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口哨,哼歌曲。
* 对宾客的问话不理不睬,或回答说:“不知道”。
* 在客人休息区内奔跑,鞋底上钉。
* 对上级、同事态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 随地吐痰,丢抛纸屑、烟蒂、果壳等杂物。
* 下班后仍在客人休息区内逗留、游荡。
*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轻度经济损失。
乙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书面警告一次。
* 当班时打瞌睡。
* 离岗时,未检查电、气、水源等开关,造成能源浪费。
* 拒绝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
* 违反公司的吸烟规定。
* 未经批准私配工作场所钥匙。
* 不服从工作调动。
* 私下使用他人电脑或用公司电脑玩游戏。
* 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品。
* 不上缴客人或员工遗留物品。
* 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
* 将公司的财产、设施、工具用于个人私用。
*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引起客人投诉。
* 其它类似性质的较重过失行为。
丙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重警告一次,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 向客人索取小费。
* 对宾客、同事态度粗暴,说粗话、脏话、吵架。
* 故意损坏或损耗公司、客人、同事的物品。
* 偷拿宾客或同事的财物。
* 行为粗暴、侮辱或殴打他人。
* 假公济私,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 参与赌博、充当皮条客,介绍暗娼等违法行为。
* 当班酗酒或躺下睡觉。
*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 未经批准向外泄漏或提供公司的内部资料(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及商业机密。
* 任何形式的贪污行为。
* 私自启用公司财务或私下为他人提供方便。
* 未经批准私配关键部位钥匙。
*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情节严重。
*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 其它类似严重过失行为。
6.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 迟到1小时以上,仍未及时通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者。
* 无故不上班或谎报请假理由经查明属实者。
* 假期已满又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
* 因打架、殴斗致伤不能上班,属主动挑起事端者。
*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将予以解雇。
* 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已办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或请假获得批准但不按期回来上班者,均作旷工论处。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累计三次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条 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职位
底薪
津贴
奖金
全勤奖
年终奖
通讯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日期:
1. 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每月1号到31号。
2. 员工工资的发放日期为:次月10日。
第四条 员工年终奖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1. 服务满三个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计发放年终奖。
2. 服务不满三个月,不发给年终奖。
第五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六条 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 调派与休假
第一条 调派
1. 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派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一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3.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包括其它奖金)。
第二条 给假
1. 下列日期为例假日,假期根据国家法定给予:
2. 以上假日休息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可以调休也可按加班办理,加班根据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3. 员工请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A. 事假-
因私事待办者,可请事假,但事假月累计不得超过五天,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以上同意后,方可休假,擅自不来者,作旷工处理。部门主管权限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报部门经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报公司人事部。
B. 病假:
病假需市级医院或特约医院出具证明,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有效。病假条需要提前送交部门,否则无效,作旷工处理。急症应当天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假条可在第二天送到。
C. 婚、丧、产假:
需要事先提前报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后,上报公司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D. 探亲假
在公司服务六个月者,可享有薪探亲假三天,服务满十二个月者,可享有薪探亲假六天,超过部分视事假处理。
E. 公假
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确定。(资格考试、培训应于其从事职业相关)。
F. 公伤假:
因公伤可请公伤假,但须出示医院证明,假期依实际需要确定。
4. 请假逾期按旷工论处(续假批准除外)
5. 薪资给予:
a. 月累计事假超过五天者,不发给当月奖金。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不发给当年年终奖。
b.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由各店店长进行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批准假期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补假外,均按旷工论处。
6. 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a. 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店店长及主厨、副主厨请假/休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b. 门店各部门主管请假/休假报部门经理批准。
c. 门店各级员工请假/休假报店长批准。
7.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填写请假条,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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