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共同条款:
一、乙方承建甲方位于幸福新城路口,主体为七层,总建筑面积约为7*11*16平方米。甲方负责建房所需材料按时按要求运到工地并负责请机捣楼面。乙方负责模板、顶木及拉条及所需副材。
二、披灰完成(包括外墙),工价结算按188元/㎡计价,每捣一层楼面拆好模板后,甲方即按楼房建筑工价的85%付给乙方,剩余的15%工钱待主体竣工后再结清。每捣一层楼面甲方奖励给乙方每人30元钱作为伙食补助,平时伙食则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可以向甲方预借伙食费。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建筑图纸以及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如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有问题造成返工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损失费用。
四、安全施工:所有进场工人须要求购买人身保险,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本合同施工单价为施工及安全包干价。即乙方在施工中按国家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要求搭设操作防护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搭设,确保施工操作的规范安全。如乙方在施工中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期限:甲方必须按时按要求备足建筑材料,乙方则保证施工人员到位,确保建筑顺利开展。建筑中途,乙方不能无故停工拖延工期,每层建筑工期17-20天,雨天除外。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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