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国区域内的快件揽收、运输、派送、信息反馈的全程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转运甲方交运的快件,并及时分拨和派送等服务。对于无法按时送达的,除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原因,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进行相关的赔偿。
2、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快件的详细轨迹信息。
3、乙方把甲方的快件发出后,应甲方要求中途拦截或更改地址的,乙方应做出相应积极的处理。不得以此为由收取费用。
4、计费重量:甲乙双方在快件交接时,进行重量复核,计费重量以甲乙双方共同在场复核的重量为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快件在乙方接收后称得重量。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圆通快递网络为参照提供快件揽收和派送服务,不再收取转件费。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揽收快件的及时中转和派送,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及时准确反馈甲方快件的转运和派送信息。乙方应单独分配一个客服接口,配合甲方进行快件查询服务并及时回复甲方。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运单和包装材料(防水袋、胶带),如没有提供包装材料可按每单0.2元从快递费中扣除。
4、因收件人隐瞒快件的真实性,或收件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清晰等任何问题,乙方有责任积极协调处理解决。
5、因收件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清晰致使快件延误及无法送达收件人,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和收件人积极协调处理解决。
6、因乙方操作失误出现单据不符,或转运错目的地,乙方有责任第一时间处理并消除甲方的损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给予补偿并消除不良影响。
7、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开具发票、账单。
四、服务定价及结算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价格,不高于乙方提供给其它公司最优惠的价格。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合同期内不得改动,如乙方合同期间改动价格,甲方有权不接受,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按约定的快件区域价格进行结算,具体见附表。
4、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确定的运价每月结算一次运费。乙方每月10号前将甲方上月的快件应付运费之发票随甲方发件清单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和清单后,应及时核对,并于5个工作日内对帐单内容提出异议。双方确认运费清单后,20号甲方支付运费。
五、快件签收
1、乙方每日应安排收件员在19:00前收完快件,收件后应在快件交接本上核对数量并签名确认。如有快件数量与甲方订单出库数量不合,应当场电话联系甲方工作人员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装车离开。当天如无核对数量及签名则默认所收快件数量与甲方出库数量相同。
2、乙方应将甲方的快件按约定的派送时限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准确、安全地将快件交予收件人或代收人,并签收快件签收单。
3、对于特殊的区域或条件,无法在约定的派送时限内完成投递的,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六、商业秘密
1、本合同中所述的合同价格、合同期限等全部合同内容列为机密级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任何上述义务或责任,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2、货物运输中发生丢失、短少、破损等乙方按照实际的货物价值赔偿给甲方。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
3、合同期间乙方中止合作,需承担期间所有甲方损失并处罚款20万元。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快递费用中直接扣除。
八、合同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从20_年11月18日起至20_年11月17日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自然终止。乙方如有意续签协议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两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形式加以补充,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署或盖章后,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条款中涉及的文件及附录,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期满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续约。
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项下,凡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日期:日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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