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在外地可以办理,但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出境入境管理法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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