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伤认定,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则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行政复议申请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的“认为”是指申请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至于在客观上是否受到侵害,则需要通过审理才能确定;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无法进行审理,申请人的请求也无法实现;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复议请求是申请人复议时向复议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
4、属于司法行政复议的范围,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司法行政复议。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三、申请行政复议方式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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