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
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前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后的,视为普通共同债务,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清偿。
一、起诉离婚债务和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债务和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未婚同居后该如何处理财产问题
未婚同居后理财产问题的方式:
1、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同居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双方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同居期间的收入怎么处理
同居时获得的收入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但若该同居关系被视为事实婚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则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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