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债务人是指,二人以上的债务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人。按份债务的标的是可分的,如果其份额难以确定的,可以视为各债务人的份额相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