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匿收入,会计会被审计罚款,同时也会写出书面检查认识错误。
隐藏销售收入,与之对应的采购票私自留存,没有进行入账、认证。税务机关通过抄报税数据和认证数据对比,就能准确发现。
与企业收入有关的内容如下:
1、企业收入是指由国营企事业单位以上缴利润等形式形成的预算收入的统称。包括国营企业上缴国家预算的利润、资金占用费固定资金占用费及流动资金占用费;
2、企业收入是由利润形式转化而来的调节税、承包费、租赁费等;
3、企业收入是由国家预算弥补的企业亏损以及财政价格补贴等形成的负收入;
4、企业收入是事业单位上缴国家预算的各种收入及外事部门所属服务企事业机构、出国工作人员的外事服务收入;
5、企业收入是在不同预算年度中,该类收入所包括的具体范围不完全一致;
6、企业收入指国有企业上交国家财政的收入,即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有企业取得的收入;
7、在过去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下,企业收入包括国有企业上交财政的利润、折旧基金和多余流动资金等。主要是利润收入,包括国有企业上交财政的利润、承包费、租赁费、股息、股金分红收入等;
8、中国国家预算收入科目中类级科目之一。国家预算收入中来自国营企业的缴款,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上缴国家的利润、事业收入以及由预算收入退库拨补的企业计划亏损和价格补贴;
9、中国国营企业实现的利润,除按国家规定可以由企业留用一部分外,绝大部分以“利润”形式上缴国家,企业收入和税收收入并列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两大主要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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