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带抢回家。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配枪民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妥善保管持枪证;
(二)领取、交还枪支时进行登记、报告;
(三)领取、交还或者交接枪支时进行验枪;
(四)按照规定保管枪支;
(五)不得私自维修枪支或者更换枪支零部件;
(六)严禁出租、出借枪支;
(七)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作出的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配枪民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暂时停止其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或者被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
(二)与他人产生纠纷或者家庭存在重大变故的;
(三)因身体或者心理原因暂时丧失管理枪支行为能力的;
(四)未通过年度法律政策考试、实弹射击考核的;
(五)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决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消失后,由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经政工部门同意,应当及时恢复其配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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