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定。领导知晓并且支使会计进行犯罪的,要负责任,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进行处罚,如果会计个人犯罪的,单位领导不承担责任。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都属于违法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对有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行政领导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罚款:最高不超过相当于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
第五条 对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无论数字大小,都应当区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没收非法所得;
二、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
三、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
四、冲转有关的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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