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股东都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解散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应当解散(当然也可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
4、因受行政处罚而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被法院宣告破产而解散;
6、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未超过2/3,不能通过股东会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在这种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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