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属于劳动者的那份劳动合同由劳动者自己保管,属于用人单位的那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保管至少二年(从劳动者离职之日算起,二年后由单位自行处置).所以劳动合同是不可能放进你的个人档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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