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本本页和首页是同一页吗?
不是同一页。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地址和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而户主页往往在户口本第二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就是户主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有“户主”的字样。
户主是自然人,所以户主页就是自然人身份的户主的户籍信息登记页。
户口本的使用技巧: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常住户口怎么注销的?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居民户口注销有两种情况,其一,户口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后需要注销户口。其二,公民去世之后,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抚养人及亲属,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去世者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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