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一、病假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以上海的规定为代表。在这一模式下有关病假工资的计算其公式为,日工资×计算系数×病假日。从该公式可以看出计算病假工资主要是日工资和计算系数的确定。
上述公式中的日,工资就是计算基数。依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16、17条的规定以本人的工资为计算基数。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的规定职工每月的工作日为20.92天。因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20.92(天)。
大部分的省市均依照了这样的规定。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第1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停止工作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津贴。未约定病假津贴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实施细则第17条第一项则指明,办法所称工资标准是指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本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由此可见这与上述规定是如出一辙的。
此外也有一些省市或地区还对计算基数作了特别的规定。如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第2条对计算基数的规定是合同里约定计算基数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该计算基数就应当是劳动者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且该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二、病假手续
1、首先,身体不舒适的时候就应该去医院进行就诊,并且进行相关方面的化验检查,这样便于了解自己的健康,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医生根据你的症状和检查结果做出疾病的诊断,从而为你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案。
2、医生在给你诊断的时候,会书写病历记录,那上面会详细的记录里本次发病的症状、发病经过、有无伴随症状、化验结果、相关检查以及治疗方法。这些资料你都需要保管好了,这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3、在为自己进行治疗的时候,如果病假还来不及办理,你可以先电话联系你的上级,说明一下你的情况,然后可以委托你的朋友或是家人来帮你办理病假休息,这个时候,自己的身体时最重要的,病假是次要的。
4、自己看病的资料都准备好以后,这个时候你可以向你的主治医师提出开具病假条休息的要求,因休假的日期不一样,开具病假的医师职称也不一样,短期的比如7天的,主治医师就可以了,时间长一点的就需要高级职称医师来开具。
5、医师将你的疾病诊断书写好以后,会写出建议休息多少天的假期,这个就是你休假的天数,这个时候,你可以把这张证明交给你的领导签字,表明同意你的休假。你还需要向负责你这个部门的领导签字完才行。
6、最后一步,就是拿着你的病假条到负责给你进行工作核算的地方审核,并换取一张另外的一张证明你休假的文件交到你的科室,这样,你的请假手续才算完善。接下来你就可以安心的治疗疾病,尽快回复健康,等待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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