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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是否会影响工资?

2020-04-12 来源:欧得旅游网

员工试用期离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追究赔偿责任,扣除工资。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无损失,则不扣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员工试用期自动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追究赔偿责任的,这种情况可以扣工资,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则不扣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试用期离职后是否仍享有工资福利?

试用期离职后,是否仍享有工资福利取决于具体的雇佣合同和公司政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离职,员工可能仍有权获得工资福利,例如未使用的带薪年假或特定福利计划。然而,其他公司可能会根据试用期的长度和离职原因来决定是否支付工资福利。建议您查阅您的雇佣合同、员工手册或与雇主进行沟通,以了解您在试用期离职后是否有资格享受工资福利。请注意,法律和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试用期离职的情况下,员工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则可以追究赔偿责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且未造成损失,则不扣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建议员工在离职前咨询雇佣合同和公司政策,以了解是否有资格享受工资福利。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劳动法律顾问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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