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勤人员退休规定,应按照以下情况决定: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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