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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诈骗的构成要件(二)

2021-11-09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什么叫诈骗罪?

答: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骗局或隐瞒真相使他人误解从而交付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如何区分?

答:其区别主要表现为:诈骗是通过虚构的事实使他人误解,从而仿佛自愿地处分财物。而敲诈勒索是通过威胁、要挟,使他人感到害怕,恐惧而不得不(被迫)交付财物。

(三)甲听说乙的儿子失踪,就写信给乙称绑架了乙的儿子,所要10万元“赎金”,而实际上甲未绑架乙之子,如何定性甲的行为?

答:甲虽有期骗行为,但迫使他人感到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是敲诈勒索。

(四)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自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如何定罪?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依照《刑法》第266条,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五)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分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如何定罪?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这种行为,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六)什么叫诉讼欺诈?

答: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七)诉讼欺诈如何定性?

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它所侵害的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八)诈骗罪与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别?

答: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本单位财物的场合,应当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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