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形,双方未结婚的,女方应该归还彩礼隐氏: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并携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绝手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章,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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