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若采取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上述两种方式无法解决,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要保存递交的相关证据,可以采取邮寄递交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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