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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给人家担保贷款子女要承担责任吗

2021-05-31 来源:欧得旅游网

父亲给人家担保贷款,子女不需要承担责任,父亲给别人担保贷款的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因此产生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子女虽然作为其家属,但是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父父欠款父亲应该还吗

父债不需要子还。父亲欠下的债务,属于父亲个人行为,应由父亲自行承担,子女没有偿还父亲债务的义务。但是,下列情况除外:父亲去世后,父亲留下的遗产被孩子继承的;父亲将财产恶意转移至子女名下,逃避债务的;子女名下有父亲的财产的。

二、借贷是否父债子还

一、父亲在世,因为借贷而产生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以个人财产来予以偿还,儿子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二、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则儿子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范围之内偿还父亲的债务;

三、父亲去世,儿子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的,则儿子不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

三、按揭房产离婚时夫妻如何分割?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对于按揭房还有贷款未还的,在判决房产归属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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