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是可以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其中一方因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是因为伤残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的;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其中一方没有尽抚养的义务或者是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是其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确实是有不利的影响的情况,则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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