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报条件及资料:第一,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已购买社保,首次办理,即新办理用户;第二,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但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
2、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http://www.gdzs.lss.gov.cn/main/index.htm 网站,后点【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入网上自助办理登录页面,页面如图所示
3、登陆网上申报社保卡网站: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业务对象”,“相关业务”,“查询办理”选项,输入正确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项,点登陆进入申报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者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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