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否是共同财产,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形而定:
1、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金,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
2、具有投资、储蓄属性的生存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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