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枪支可能构成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携带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犯罪,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非军用枪支数量超过规定也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管制器具处以拘留和罚款。
法律分析
非法持有枪支有可能一般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果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犯罪,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如果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也构成犯罪,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枪支管制法对非法持有者的处罚措施是否足够严厉?
枪支管制法对非法持有者的处罚措施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是否足够严厉,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随着枪支暴力事件的频发,社会对于枪支管控的呼声日益高涨。当前的枪支管制法针对非法持有者制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刑事处罚等,旨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然而,一些人认为这些处罚措施并不足够严厉,无法有效遏制非法持枪行为。他们主张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加重罚款数额、延长刑期等,以起到更强的震慑作用。但也有人持不同观点,认为当前的处罚措施已经相对严厉,需要更多关注于预防和教育,通过加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枪支管制的认识和遵守意识。综上所述,如何评估枪支管制法对非法持有者的处罚措施是否足够严厉,需要综合考虑社会需求、法律效果和公众安全等多个因素,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结语
当前社会对于枪支管控的呼声日益高涨,针对非法持有者的处罚措施备受关注。枪支管制法虽已制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但是否足够严厉仍有争议。一方主张加大处罚力度,以更强的震慑作用遏制非法持枪行为;另一方则认为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枪支管制的认识和遵守意识。评估处罚措施的严厉程度需综合考虑社会需求、法律效果和公众安全等多个因素,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四十五条 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当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注意约束的方式、方法和力度,以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的自身安全为限度。
对于精神病人已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解除约束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枪支的配备和配置 第八条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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