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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