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企业在办理工商执照后,还未产生营业额,不用纳税,就认为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这种做法错误的。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即使暂时没有业务,也要及时地带上所需的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一、个体户三证合一没去税务登记有什么后果
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没去税务登记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应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三证指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的总称。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之后是需要在三十日内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不同经营主体怎样三证合一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