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换驾驶证在车管所。
车管所的职责如下: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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