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送礼物需分情况处理:为结婚目的的属婚约财产应返还,非结婚目的的不需返还。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对方的礼物是否需要归还,需要根据赠付财物的目的进行区分处理:1、若财物是为了缔结婚姻而赠送的,应被视为婚约财产,需要返还。2、如果赠礼并非旨在缔结婚姻,则不应视作彩礼,无需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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