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是否可以分期出资由股东共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期限
新公司对认缴期限没有规定,理论上讲认缴期限可以无限长,如在章程或者发起人协议书约定资金50年逐步资金到位这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在实际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应该按照在章程中约定的期限缴资,且约定的期限应该是合理合法的。股东如果没有按照约定实缴出资,则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章程约定或者发起人协议书实缴出资,已按约实缴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追究未按约实缴股东的责任。同时,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被解散清算时,则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必须缴足出资。
二、营业执照出资额是什么意思
出资额是股东向公司投资的数额,出资额分为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三、公司法对于认缴出资的规定有什么
我国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出资。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但并不意味着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并不等于无需缴纳;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的,公司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到位。
所以在设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时,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股东个人的承受能力来确定注册资本金。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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