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劳动的,是没有工资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因此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的,一般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一、被判刑的人可以探视吗
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因此,判刑后可以探视的人有亲属、监护人等。
二、拘役是如何执行的
《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离家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此处所谓“酌量发给报酬”,既不是不发给报酬,也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据犯罪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表现、技术水平和生产收入情况等,发给适当的报酬。
三、拘役属于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都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主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一条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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