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的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先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子女是否有权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等。
二、妻子如何追回老公赠与给小三的财产
妻子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入手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财产,具体如下:
1、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权。将财产赠与小三,属于非因日常生活处置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取得一致意见;
2、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肯返还,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方返还恶意占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的财产分配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协议没有分割财产的法律后果
协议离婚没有分割财产的,可以在离婚之后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