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如果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到对方服刑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需要事先和服刑部门申请,由服刑部门提供服刑人员证件和陪同办理。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可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服刑人员怎么结婚登记
服刑人员结婚登记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结婚登记:
1、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服刑人员要上交一份书面的且有签名的结婚申请书给婚姻登记;
3、服刑人员应当到服刑监狱所在地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服刑人员可以回家奔丧吗
服刑人员可以回家奔丧。
1、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其父母一方去世,服刑人员可以回家探望或处理后事;
2、服刑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服刑人员回家探视。
从“离监探亲”的相关条件来看,理论上服刑人员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的,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可以申请“离监探亲”,即“奔丧”。
但在实践中,“离监探亲”几乎很难实现,原因如下:
(1)不到万不得已,监狱一方不愿意承担服刑人员外出的风险;
(2)对服刑人员的要求是很苛刻的,比如表现良好、服刑期在10年以下;
(3)需要多部门协调,比如需要所在社区、派出所出具意见,而一旦出具同意的意见,这个风险或多或少的将由其承担。
三、监狱狱内应该怎样办理婚姻登记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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