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未分配利润的规定有哪些

2022-12-03 来源:欧得旅游网

未分配利润的规定如下:

1、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应当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何公积金;

4、有限责任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