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返还的金额是没有具体标准的;社保卡里返的钱是自己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按照国家规定单位缴费部分划到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合计。以北京为例,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规定如下: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因此,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钱,是与自己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年龄有关的,与自己每月交的社保总额并无直接关系,而且通过每月缴纳的社保总额,也不会推算出返还自己社保卡里的金额。
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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