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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时被骗110元,该如何维权?

2022-01-01 来源:欧得旅游网

求职者被骗后应报警寻求法律保护,但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很重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侵犯权利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分析

找工作被骗,报警是受理的。找工作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拓展延伸

被骗110元的找工作经历,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在找工作过程中被骗110元,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等。然后,与对方进行沟通,表达你的不满和要求退款的意愿。如果对方不予理睬或拒绝退款,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的具体途径和法律程序。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守法律程序,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与其他受害者联合起来,共同行动,增加维权的力量。记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合法的,不要轻易放弃,坚持到底,最终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和正义。

结语

找工作被骗,报警是受理的。找工作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报案,寻求法律保护。劳务诈骗涉及多个部门,求职者应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侵犯权利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遭遇110元骗局,维护权益至关重要。收集证据,与对方沟通,如无效可寻求法律援助。保持冷静,与其他受害者联合行动,坚持维权,最终争取赔偿和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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