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和户籍不在一个城市也是可以高考的。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但是如果父母工作需要或考生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本省内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学籍和户籍的区别主要包含了以下罗列的几个方面:1、意思不一样,学籍是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资格。户籍是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做的,用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2、变换的因素不一样,学籍是随着学校的变换而变换,户籍是随着居住地变换而变换。3、管理部门不一样,学籍管理部门是教育局,户籍。管理部门是公安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由教育部统一调度,各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管理。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参加考试的对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计划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考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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