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毁约就是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这种情形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事由。购房合同中一方毁约,守约人可以有两种应对措施:
第一,若合同是金钱债务,比如:购房合同中守约方已经过户,另一方却未按约定时间付款。这种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若合同是非金钱债务,比如:购房合同中守约方已经付款,另一方却未按约定过户。这种情况下,若过户没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过户有客观障碍的,守约方只能选择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所以,尽量不要毁约,否则将承担非常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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