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组织:
1、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小单元,由生产班组长首先对负责的检验批进行过程质量控制盒半成品完成的质量检查与报验。
由分管项目工种、检验批的质量员、工长,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控制,并对上报的检验批进行三级质量验收评价,报请项目经理复核。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项质量验收评定: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有关质量分项的子项要求,参照有关质量评价验收的具体规定,由项目质量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具体分项进行检查评价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对于分包项目,由分包单位质量员、项目负责人报请总包单位质量员复验,提交监理工程师验收复核。
对于监理工程师复验结果有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工长督促班组长、分包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合格后再次进行报案程序。
3、分部(子分部)工程:
项目质检员,汇总分项质量评定资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并经复查整理后,报请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二)现场质量检查:
1、专职人员检查:
施工现场项目组设专职质检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包括对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价与验收。另外公司质量科按照人员分工,对施工项目现场实施检查和技术指导。
2、制度化检查:
按照公司的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公司实施月检、季检及年度检查。不仅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还要对项目质检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制度化的检查,总结施工质量的控制情况与控制效果,改进与调整质量控制方法,提高质量控制效率。
另外上级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按照监督计划对在建工程进行的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各类制度化检查的内容包括实体检查与工程资料检查。
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签发检查意见和整改通知书,责成项目部限期定人负责落实整改。
3、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包括公司各部门联合对在建项目工程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或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特别检查。另一方面公司安全质量科,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对在建工程实施检查,对检查情况采取公司通报、签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的评价参考,督促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质量整改与跟踪复检:
1、对于各类检查后所签发的质量整改通知,根据签发单位的级别、由公司质量科下放到项目部,并由公司质量科备案。
2、项目部按照整改意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质检员,落实生产班组、分包单位进行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验收。
3、若整改意见涉及到技术问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对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再下发生产班组进行质量整改。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的全部内容。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工程质量检测程序分为检验批验收、分项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等,首先是由生产组班长检验,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测,最后要报监理单位工程师,除此,上级部门还要进行制度化检查、不定期检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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